客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的护照正本(护照末页须有本人亲笔签名)。
●2寸彩色照片3张。
●名片2张(名片上的单位\地址\电话等项必须真实准确!)。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全体家庭成员户口簿的复印件一份(不可缺页),。
●本人所在公司或在职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机关法人代码复印件一份。
●本人所在公司或在职单位的空白正式公函纸三张,必须有单位名称抬头、右下角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名等,以便我公司帮您打印致领事馆的放假证明和担保函(英文)。
●个人资产证明(此项非常重要,请您务必按要求提供)
(1)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必须是至少六个月前开户的金额不少于三万元的本人或其配偶(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的存折。此本存折必须有多次的存取记录,且最后一笔记录必须是在申请签证的当月内发生的。
(2)银行定期存折、房产证、汽车行驶证或其他资产证明,如:股票清单、国库券等的复印件一份(此项如果有的话,最好提供,因为您提供的资产证明越多越有利于您的签证申请!)。
●填写个人资料表一份。
●非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四省签发的护照,在广州签证须提供以上四省份的暂住证的原件。
特别提示
※您所申请的签证是否可以成功,取决于相关国家使领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若最终发生拒签状况,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同时放弃追究本公司任何责任的权利。
※"预计工作日"为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假期、使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有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
※以上价格均不含国内营业发票税5.5%。
特别声明
1.办理时间为预计时间,最后下签时间以使馆办理时间为准;法定节假日顺延; 2.若发生拒签,签证费用不予返还; 3.停留期以最终签证标注或出境时标注为准; 4.如所签国家使馆要求交付归国押金,则需在领取签证时交付RMB0元。按期归国后三个工作日如数返还;下签后,无法交足归国押金,则消签后,返还护照。 5.我社为签证代办机构,签证下签或拒签是由各国驻中国使馆签证官判定,非我社能力所左右。 6.银行存款证明原件使馆留存,款项到期自动解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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